关于微量氧分析仪等仪器完检时间延长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院环境计量中心气体仪表室的部分检测人员将于近期赴新疆进行外检工作。受人员和设备影响,我院环境计量中心气体仪表室的部分仪器完检工作日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涉及仪器:电化学氧测定仪、氧化锆氧分析仪(常量)、氧化锆微氧仪、顺磁式氧分析仪、微量氧分析仪等。
调整事项: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送检以上设备,完检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