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及标物大厅疫情防控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及标物大厅疫情防控的通知

 

近期北京市出现集中感染病例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及标物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疫情防控,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大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客户须满足以下条件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1.大厅门口逐个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2℃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全程佩戴口罩;

3.北京健康显示未见异常或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色行程卡

4.按要求扫码登记;

5.1米线”排队,办理业务和等待时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分散落座;

6.大厅根据人员情况,必要时将控制流量排队进入

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服务工作新冠防护手册(第四版)要求执行,认真做好人员防护、消毒、工作记录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0616